損害賠償112年度訴字第509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訴字第509號
原 告 李怡葶

訴訟代理人 鐘晨維律師
謝憲愷律師
被 告 黃泓瑋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本院111年度附民字第291號),經本院刑事庭裁定移送前來,
本院於民國112年9月2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4,093,000元,及自民國111年11月21日起
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本判決第1項於原告以新臺幣1,364,333元為被告供擔保後,得為
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甲、程序方面
壹、按言詞辯論期日,當事人之一造不到場者,得依到場當事人
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
前段定有明文。次按被告具狀表明審理期日不願到場,則基
於私法自治所產生之訴訟上處分主義觀點,自應尊重被告之
意思不必借提到場(司法院(84)廳民一字第13341號函同
此見解)。
貳、查被告具狀表示拋棄就審權利,即於審理期日不願到場,故
被告經合法通知,而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有本院到庭意
願調查表、言詞辯論筆錄、報到單、送達證書等在卷可證;
且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
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乙、實體方面
壹、原告起訴主張:
一、被告經營精品代購,其明知已面臨資金周轉不靈問題,無力
為買家訂購精品,竟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基於詐欺取財之
犯意,先於不詳時間,分別向不知情之呂圳溪借用所申辦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下稱呂圳
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謝雨錡借用所申辦之國泰世華商業
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下稱謝雨錡國泰世華銀
行帳戶)供匯款使用,並於民國109年1月8日,透過通訊軟
體Instagram結識同為經營精品代購之原告,接受原告訂購
精品包,然因被告並無實際下訂,最後仍依約退款與原告,
藉以取得原告信任後,再於109年8月27日起至同年11月7日
止之期間,向原告訛稱可繼續代購精品包,確定可以出貨云
云,並提供上開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及謝雨錡國泰世華
銀行帳戶供原告匯款,致原告陷於錯誤,於接獲彭莉絜、曾
芷澄及其他買家之訂單後,而陸續於附表所示時間,請彭莉
絜、曾芷澄及其他買家匯款如附表所示之金額至上開帳戶內
,以向被告訂購如附表所示之精品,詎被告於收款後屢以各
種理由推託,也提不出訂貨之證明,原告始知受騙,原告遂
先行退款予彭莉絜、曾芷澄及其他買家,因而受有新臺幣(
下同)4,093,000元之損失。被告嗣因前開行為經本院刑事
庭以111年度易字第526號刑事判決判處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
詐欺取財罪。
二、原告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後段、第2項等所規定之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請求被告賠償前開4,093,000元
及其法定遲延利息,並請就前開數訴訟標的擇一為有利原告
之判決。
三、並聲明:(一)被告應給付原告4,093,000元,及自刑事附
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11年11月21日起至清償
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
擔。(三)請准供擔保宣告假執行。
貳、被告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
陳述。
參、得心證之理由
一、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
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
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84條著有明文。而
刑法第339條所規定之詐欺罪屬前開所稱保護他人之法律。
次按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規定,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之
事實,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而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
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爭執者,準用第1項之規定,亦即視
同自認原告主張之事實。查:
(一)被告既於相當時期經合法通知,而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
   ,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以為爭執,則依前開說明
   ,自視同自認原告所主張之前開事實。況原告所主張之前
   開侵權行為事實,有原告所提通訊軟體對話內容截圖節影
   本與本院111年度易字第526號刑事判決等在卷可證為證,
   自堪信為真實。
(二)則被告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即刑法第339條所規定之詐欺
罪,並致生損害於原告之財產權,應可認定。此外,被告
亦未提出證據證明其行為無過失,故被告自應依前開民法
第184條第2項規定,對原告負損害賠償責任,應可認定。
(三)又原告以單一之聲明,主張二以上訴訟標的,而請求法院
擇一訴訟標的為其勝訴之判決者,乃所謂選擇訴之合併,
原告依其中之一訴訟標的可獲全部受勝訴判決時,法院固
得僅依該項訴訟標的而為判決,對於其他訴訟標的無庸審
酌;惟如各訴訟標的對於原告判決之結果不同,法院自應
擇對原告最為有利之訴訟標的而為裁判(最高法院94年度
台上字第2311號裁判要旨同此見解)。查原告係依民法第
184條第1項前段、後段、第2項所規定之侵權行為損害賠
償請求權等訴訟標的,請求被告賠償,並請求本院就前開
數訴訟標的擇一為有利原告之判決;而依前開各訴訟標的
對於本件原告判決之結果或無不同,然依民法第184條第2
項規定,加害人須證明其行為無過失,始得免責而言,民
法第184條第2項所規定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乃對本件
原告最為有利之訴訟標的,是依前開說明,本院自應擇對
原告最為有利之民法第184條第2項所規定之侵權行為損害
賠償請求權而為裁判,且對其他訴訟標的自無庸再予審酌
。 
(四)故依前開說明,原告依前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請
求被告給付4,093,000元,及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繕本送達翌日即111年11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率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二、本件原告提起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經本院刑事庭依刑事
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移送前來,依同條第2項規定免納裁判
費,且訴訟中別無其他訴訟費用之發生,故本院自毋庸為訴
訟費用裁判之諭知,附此敘明。本件原告提起本件刑事附帶
民事訴訟,經本院刑事庭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移送前
來,依同條第2項規定免納裁判費,且訴訟中別無其他訴訟
費用之發生,故本院自毋庸為訴訟費用裁判之諭知,附此敘
明。
三、再按關於財產權之訴訟,原告釋明在判決確定前不為執行,
恐受難於抵償或難於計算之損害者,法院應依其聲請,宣告
假執行;原告陳明在執行前可供擔保而聲請宣告假執行者,
雖無前項釋明,法院應定相當之擔保額,宣告供擔保後,得
為假執行。又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宣告被告預供擔保,
或將請求標的物提存而免為假執行,民事訴訟法第390條、
第392條第2項分別著有規定。查本判決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請
准宣告假執行,核無不合,應予准許,爰酌定相當之擔保金
額宣告之。
四、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所為之其他主張,陳述並所提之證
據,經審酌後,認均與本件之結論無礙,不再一一論述,併
予敘明。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5  日
民事第三庭法 官 陳卿和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
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6  日
書記官 陳慶昀
附表:
編號 原告 訂購時間 訂購包款 匯款時間 匯款金額 收款帳戶 原告李怡葶代墊退款金額 1 李怡葶 109年8月27日 Chanel灰色方胖子金球包 109年8月29日 7萬6500元 謝雨錡國泰世華銀行帳戶 12萬3000元 109年8月29日 7萬元(連同其他包款) 謝雨錡國泰世華銀行帳戶 2 李怡葶彭莉絜 109年9月24日 HERMES康康奶昔白玫瑰金扣包 109年9月24日 10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41萬元 109年9月24日 10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109年9月24日 1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109年10月23日 10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109年10月23日 10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3 李怡葶 109年9月24日 HERMES凱莉金棕色包 109年9月21日 10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47萬元 109年9月21日 10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109年9月21日 4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109年10月30日 10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109年10月30日 10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109年10月30日 3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4 李怡葶 曾芷澄 109年9月27日 HERMES凱莉奶昔色包 109年9月27日 32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32萬元 5 李怡葶 109年9月24日 HERMES柏金金棕色包 HERMES柏金奶昔白色包 109年9月28日 60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60萬元 6 李怡葶 109年9月28日 HERMES康康Togo黑金色包 109年10月1日 10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7萬元 109年10月5日 5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109年11月3日 10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109年11月3日 4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7 李怡葶 109年10月6日 HERMES柏金杏仁綠色包 109年10月7日 56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56萬元 8 李怡葶 109年10月7日 HERMES mini Lady金棕色包 109年10月13日 20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20萬元 9 李怡葶 109年10月15日 HERMES柏金錫灰色包 109年10月16日 10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35萬元 109年10月19日 20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109年10月19日 5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10 李怡葶 109年10月19日 HERMES柏金象灰色包 109年10月31日 5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35萬元 109年10月31日 5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109年10月31日 5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109年10月31日 5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109年11月2日 5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109年11月2日 5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109年11月2日 5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11 李怡葶 109年11月7日 HERMES康康金棕色包 109年11月11日 10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25萬元 109年11月11日 10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12 李怡葶 彭莉絜 109年10月11日 HERMES康康Togo金棕色包 109年10月12日 17萬元 呂圳溪中國信託銀行帳戶 1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