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114年度司促字第2600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2600號
債 權 人 益展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伊莉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元崗開發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
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
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元崗開發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
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
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7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任士慧
本裁定不得抗告。
114年度司促字第2600號
債 權 人 益展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伊莉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元崗開發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
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
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元崗開發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
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
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7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任士慧
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