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113年度司促字第8637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8637號
債 權 人 林勝武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毅和營造有限公司、黃胤鴒間請求支付命令
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說明本件債務人是否為債務人毅和營造有限公司、黃
胤鴒?亦是債務人僅為毅和營造有限公司?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8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任士慧
本裁定不得抗告。
113年度司促字第8637號
債 權 人 林勝武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毅和營造有限公司、黃胤鴒間請求支付命令
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說明本件債務人是否為債務人毅和營造有限公司、黃
胤鴒?亦是債務人僅為毅和營造有限公司?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8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任士慧
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