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113年度司促字第16865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16865號
債 權 人 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仁埈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謝正義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說明本件違約金部分之請求就「前開違約金之連續收
取,以連續三期為限」,請具狀明確說明每月是否為一期?
抑或其他?並提出相關釋明文件。
二、請具狀說明違約金之收取迄日是否為至清償日止(聲請狀聲
明漏載違約金之迄日)
三、債務人謝正義之最新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
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4 日
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任士慧
本裁定不得抗告。
113年度司促字第16865號
債 權 人 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仁埈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謝正義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說明本件違約金部分之請求就「前開違約金之連續收
取,以連續三期為限」,請具狀明確說明每月是否為一期?
抑或其他?並提出相關釋明文件。
二、請具狀說明違約金之收取迄日是否為至清償日止(聲請狀聲
明漏載違約金之迄日)
三、債務人謝正義之最新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
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4 日
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任士慧
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