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114年度司促字第13189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13189號
債 權 人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鴻聯
代 理 人 李佳諭
上列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周伯霖間支付
命令事件,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
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代理人已於狀尾簽名或蓋章之聲請狀到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
114年度司促字第13189號
債 權 人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鴻聯
代 理 人 李佳諭
上列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周伯霖間支付
命令事件,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
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代理人已於狀尾簽名或蓋章之聲請狀到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